朱三狗和朱温的差别是什么?农民暴动只有在意识形态加持下,才有可能成功。
那么反对现有的共产党集权的第一点,是意识形态上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各种谬误。
换句话说,革命的时候,口号应该是什么?农民很简单,“打土豪,分田地”
或者更直接的,抢钱,抢粮抢女人!这也就决定了暴动的局限性,仅仅是暴动而不是革命。
加上“驱除鞑虏,恢复中华”就有了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,就强大的多了。
斯宾诺莎的口号是:“国家的目的是自由。”,这个口号要怎么理解呢?下面展开说一下:
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:自由
人类为什么要建立国家?这是一个看似古老却仍未被完全回答的问题。有人认为,国家的目的是维持秩序,有人强调安全与繁荣,也有人把它视为文明的保障。但若追问到根本,国家的存在不应是为了奴役、压迫或供养某一少数人群,而是为了保障全体成员的自由。离开了自由,国家便失去了正当性。
一、自由与奴役的根本对立
自由,是个体能够依照自身意志去行动和选择,而不受不合理外力的剥夺和强迫。它并不意味着混乱或无法无天,而是在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之上,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判断生活。
与自由相对立的就是奴役:一部分人必须屈从于另一部分人的命令,没有选择,只能服从。奴役不一定表现为锁链和鞭笞,它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,也可能潜藏在制度的深处。但无论形式如何,其实质都是“剥夺选择权”。因此,一个真正正当的国家,必须以消除奴役、确保自由为目标。
二、自由孕育平等
人类追求平等,但平等并非意味着结果完全一致,而是意味着每个人都有不被强迫的选择权。一个自由的社会允许人“不跪”:你可以选择接受某种价值观,也可以选择拒绝它,而不会因此失去基本的尊严与生存机会。
这种自由产生的平等,远比外部强制分配的“平均主义”更真实、更可持续。因为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凭自身判断而不是被迫屈从时,人与人之间才能在平等的基础上交往与合作。
三、拒绝神授权力,权力应属于人民
历史上长期存在着神授王权与集权独裁:一个人或一个小集团自认为有天赋的特权,可以凌驾于所有人之上。这种制度的本质,就是剥夺绝大多数人的自由,把他们变为工具。
真正自由的国家,必须否认这种“先天特权”。权力不应属于某个家族、某个阶层或某个领袖,而是属于所有公民。人们可以通过选举、抽签或其他制度化方式,将一部分权力暂时让渡给行政机构,但这种让渡必须是自愿、有限且可撤回的。这样,国家才是人民的工具,而不是人民的主人。
四、国家暴力的正当性:保障自由,而非维护集权
国家不可避免地掌握暴力:军队、警察、监狱……这些是人类社会为了防止混乱与侵害所设立的。但关键在于,这种暴力应当服务于自由的维护,而不是服务于集权。
如果国家机器被用来捍卫少数人统治多数人,那么它就是奴役的帮凶;但如果它被用来阻止个人之间互相奴役,确保权力公平分配,那么它才是自由的守护者。因此,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不断警惕其暴力机器的运用方向,使之始终立足于保护公民自由。
五、法律:道德最低标准与共同意志
法律是社会赖以运作的框架。但法律的正当性,不在于它是否出自权力者之手,而在于它是否反映了社会大多数个体的共同意志。法律应该是道德的最低限度,是保障个体不受伤害的基本规范,而不是少数人用来维持特权的工具。
如果法律变成了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武器,那它就是伪法,即便形式上合法,也失去了正当性。真正自由的国家,法律必须为个体服务,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。
六、自由选择与收益最大化
自由不仅是道义上的要求,也是现实中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。个体的自由选择能够带来整体社会收益的最大化:当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与偏好做决定时,社会的资源配置往往比任何集权机构更有效。
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,政府本身并不会成为谋取额外利益的渠道。因为一旦管理工作与贪污或权力寻租挂钩,公民就会限制政府规模,缩减其职能。政府若不能为官员带来额外的私利,而只是代行公共意志的工具,它自然不会无限扩张。
这正是自由所带来的“自我约束”机制:自由社会中,公共权力不会成为一条攫取财富的捷径,而只是维系公正与秩序的必要环节。
七、被选举权与否决权的优先性
然而,讨论自由与国家的关系时,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要点:在政治参与的权利中,被选举权和否决权,比单纯的选举权更为重要。
传统的一人一票制度,看似平等,却存在着两大缺陷:其一,人类的智力和能力本就存在差别,并非所有人都具备足够的独立判断力;其二,公众的认知极易受到宣传机器、金钱操控与集权者话术的蛊惑。在这种环境下,“一人一票”可能流于形式,结果常常是被操纵过的民意,反而成为集权合法化的工具。
在这样的年代里,代议制与直接选举并不足以保护自由。相反,随机抽签这种古希腊雅典式的制度,反倒可能比选举更能代表真实的人民意志。因为抽签可以避免财富、名声与操控舆论的优势,让普通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公共事务的管理与监督之中。
但更为关键的是,人民的代表,其职责并非仅仅是推动政策,而是监督与否决。监督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、是否符合自由的原则;否决那些侵犯自由、制造特权、走向集权的决策。只有当否决的权力掌握在代表与公民手中,普通人才能在政治洪流中保有最后的防线。
这也意味着,一个健康的自由国家,不是靠“投票选出一个救世主”来维持,而是靠持续的监督、制衡与否决机制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。公民与其代表的作用,更多是守护而非盲从,是防止被奴役,而不是追随新的统治。
结语:国家因自由而存在
国家不是目的,而是手段。它的存在,不是为了制造等级、培育特权、或奴役个体,而是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共同生活中保持基本的自由。
自由不是混乱,它与平等、正义、效率密切相关。没有自由,平等只会沦为奴隶的整齐划一;没有自由,正义只是统治者的借口;没有自由,效率也不过是剥削机器的加速。
而当国家赋予公民不仅是投票权,更是被选举权与否决权时,自由才真正有了坚固的保障。因为此时的公民,不仅是被动的参与者,而是积极的守护者;他们不仅能选择领导者,还能阻止任何背离自由的决策。
因此,国家的最高目的只能是一个:自由。当国家背离了这一目的,它就不再是人民的国家,而是人民需要摆脱的压迫;唯有始终将自由作为存在的理由,国家才配得上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家园。
看到了没有,这里讲了很多,都是“自由”而不是“民主”差别在哪里?
理解并践行“国家的目的是自由”才是避免屠龙少年变成恶龙,陷入治乱循环,保证长期的繁荣的根本。
有的人没读完就该开始喷了,很正常,雄激素高会让人冲动,撸一把再回来,贤者时光慢慢看一遍,至少,高调归高调,哪种高调靠谱要有分辨力。
赞(2)